研通字〔2014〕36号
各院系:
经评审,决定资助赵勤等 15 人为2014年博士研究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于今年经费紧张,调整了遴选原则:
1、以下情况的同学,依次优先考虑资助:
(1)此前申请过本年度CSC公派留学项目的,优先考虑;
(2)院系推荐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
(3)预计毕业时间为2015年6月的,优先考虑;
(4)出国访学开始时间早的,优先考虑。
2、以下情况的同学,暂不资助:
(1)尚未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暂不资助;
(2)此前获得过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的,获得过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研究生创新基金全额资助的研究生,暂不资助;
(3)定向、委培博士生,不资助。
3、同一导师名下的博士生,资助人数不超过1人。
4、如能争取到后期经费,研究生院将对未获资助的研究生继续进行遴选资助。
二、资助期限、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结果执行,详见资助证明(英文,单独出具)。
三、访学人员根据邀请信自行与外方导师协商确定出访时间,资助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4年12月31日。凡届时未能出访者,资助资格将自动取消,且不能再次申请该项目。
四、获得资助人员如申请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资助资格。
五、学校为访学人员提供的经费资助可用于:往返国际旅费、访学生活补贴、住宿费、科研业务费。
六、所获得资助经费,可在出访前持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出国批件、外事处购汇通知、国际机票行程单四项材料的复印件到研究生院130室办理暂借款申请,访学结束后凭往返机票(购机票发票)及相关票据办理清账。也可凭上述票证于访学结束后报销。
七、访学人员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及相关出国手续,签证时需要用到的资助证明,请在6月26日后到研究生院130室领取。
八、出访前,校内相关手续的办理,请遵循外事处出国出境服务中心的申请流程。
九、访学人员应认真实施访学计划,回国前请下载、填写《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总结》(需外方导师给予述评)并附上往返登机牌复印件,访学结束后应按时回校并提交访学总结。
十、出访期间,访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联系人:潘晓蕾 65643195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