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进一步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的部署,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公派项目。研究生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公派项目的选派申请,现将2023年研究生层次各类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留学身份与留学期限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如下:
留学身份 | 留学期限 | 留学身份说明 | 选派渠道 |
博士研究生 | 36-48个月 |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 CSC现有合作项目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6-24个月 | 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 | 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 CSC现有合作项目 |
实习生 | 3-12个月 |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 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 CSC现有合作渠道 |
硕士研究生 | 12-24个月 |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CSC现有合作项目 |
联合培养硕士生 | 3-12个月 | 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 | CSC现有合作项目 |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可参加选派,重点支持国内外导师间已有合作基础的学生赴国外科研、学习。
二、选派项目
CSC公布的研究生层次主要留学项目类别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等。
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查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具体项目,可登陆国家留学网留学项目检索页面(网址:https://bg.csc.edu.cn/)。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留学身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对象主要为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选派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留学专业主要涵盖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历史、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等,以及少量与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的理工科专业。本计划共有两种申报办法:
①个人渠道: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流程提交申请。留学身份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②项目制选派:按照“先立项,后选拔”的办法,由相关学科/院系先行申报项目,CSC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执行单位按照条件推荐人选,CSC审评审录取。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制申报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学生类、访问学者类等),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鼓励相关学科结合人才培养需求积极申报,如学院有申报意向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4、国外合作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根据CSC与有关国家、高校、科研院所等签署的协议共同选拔和资助,如荷兰互换奖学金、与剑桥大学合作奖学金等。选拔专业、类别及条件遵照CSC公布的各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CSC在欧亚非地区和美大地区签署有几百个奖学金合作协议,申请人可选择专业相关、学科优势明显的合作奖学金积极申请。
5、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办法有两种:①单位或个人渠道:自行联系国际组织获得正式实习录用通知后申请CSC资助派出;②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遵照CSC选派办法要求,申请合作项目岗位。
6、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配套子项目,选派对象为高水平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合作奖学金的申请人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应为本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少民骨干”)的非在职定向培养研究生,获得当地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同意申报公函后,方可推荐申报。
3. 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生申请留学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学制的1/2。留学期间,学校保留申请人的研究生学籍,但申请人不得提交学位申请、毕业申请。
4. 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包括在读博士研究生和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5. 申请人应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的课程学习绩点、学位论文开题完成情况、毕业年级等方面的具体申请条件要求。
6. 学校根据校内选拔结果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未经校内选拔,学校不予推荐。CSC不直接受理在校生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
7. 被录取人员须参加教育部、CSC和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按计划完成留学任务。留学结束后需向学校提交高质量留学总结,积极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四、特别说明
1、CSC尚未公布2023年项目简章,请先参考我校2022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https://gs.fudan.edu.cn/9b/06/c2891a432902/page.htm),参考申请条件、外语水平要求、时间安排等准备申请材料。以2023年最新项目简章为准。2023年各项目简章预计将于12月中下旬或1月陆续公布。
2、请有意申请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与本人导师商讨后尽快与国外学校、导师联系,务必在新学期开学前,获得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国内导师推荐信、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计划、本科起至申请时最近一个学期正式成绩单、有效身份证明(申请时须含3个月以上有效期)、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3、研究生院将在12月至1月组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宣讲会、邀请往届成功申报的同学作经验分享,具体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主页、“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渠道。
4、请申请人结合本人培养计划,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影响实际派出的情况,合理选择留学单位、安排留学期限,确保顺利派出;同时妥善处理好国内学业的各项安排。
五、联系方式
1、在线咨询:复旦公派项目QQ群(群名称:复旦2023CSC项目,群号:717274566),以“学号+姓名+学院”实名申请加入,入群后请按相同格式及时修改群名片。
2、咨询所在院系:可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学教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办公室等部门,各院系负责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如有意申报,建议优先选择咨询所在学院或在线咨询。
3、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邮箱:gs_prof@fudan.edu.cn;医学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xpy@fudan.edu.cn。
研究生院
医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