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组通〔2019〕54号,以下简称《菁英办法》),现就2025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简称GEP)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范围
(一)选派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不予资助):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资助对象
1.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
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及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申请人需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优秀学生,不受粤籍限制。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本项目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大洋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资助经费由广州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智慧人才家园网,进入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点击2025年“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业务方案进行填报,并提交至选派单位初审(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54001
智慧人才家园网: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需获得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选择定向培养类别的人员,请与定向培养单位协商,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
申请人需提供网上申报材料交所在院系,由院系出具签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院系推荐意见表》(附件4)。
网上系统申报、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6月19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申请材料、申报程序等信息请查看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https://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0120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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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5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0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