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欧洲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信息
2015-01-13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欧洲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资助优秀学生赴该校攻读硕士学位。
1. 协议名额:4-6人/年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
3.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经济学、法学、管理和政治学、国际关系和外交学领域。
请感兴趣的同学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欧洲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见附件一),并在2015年1月31日(周六)前按照欧洲学院要求完成该学院网上申报(https://www.coleurope.eu/website/study/admissions-apply-online)。之后,该学院会给拟录取的学生发放邀请函。
请获得欧洲学院邀请信等材料的同学在2015年3月12日(周四)前填写好相关表格(见附件二和附件三),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樊智强老师(电话:55664217)。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同学可于2015年3月20日(周五)至4月5日(周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附件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欧洲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 .doc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