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2008-04-02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及出席答辩会的其他人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3、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少于20分钟);

5、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6、答辩会暂时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学位申请人、导师和与会者退场);

1)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3)答辩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4)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5)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7、答辩会复会,学位申请人、导师及与会者进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宣读决议书;

8、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