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
2009-05-31
研培养[2009] 15号
各院系:
为了激励我校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不断地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地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方式与方法,促进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表彰2008-2009年度复旦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限于复旦大学2008-2009年度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表彰数额为40名;由学校授予“复旦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条件
1.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 积极承担研究生主干学位课程的教学工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自编的高质量研究生教材。获得近两年省部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
3. 学术造诣深,指导研究生认真负责,选题创新,带教的研究生成果显著;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含入围)指导教师优先。
4. 自觉指导和努力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和带教水平,重视教学梯队建设。
四、 评选方法和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后,由院系择优推荐1名,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30室。(联系人:吴海鸣、先梦涵 电话:55664286。电子信箱:hmwu@fudan.edu.cn)
2.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名单。
3. 申报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教学管理→教学奖励下载区下载。
五、组织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表彰工作是促进学校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院系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宁缺毋滥。
研究生院
2009年6月1日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