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
2011-06-07
研培养[2011]24号
各院系:
    为了激励我校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不断地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地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方式与方法,促进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表彰2010-2011年度复旦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限于复旦大学2010-2011年度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表彰数额为36名;由学校授予“复旦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条件
    1.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 积极承担研究生主干学位课程的教学工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自编的高质量研究生教材。获得近两年省部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
    3. 学术造诣深,指导研究生认真负责,选题创新,带教的研究生成果显著;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含入围)指导教师优先。
    4. 自觉指导和努力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和带教水平,重视教学梯队建设。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认真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名,于2011年6月22日前将有关表格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30室。
    (联系人:吴海鸣、先梦涵 电话:65643195\55664286)
    2.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名单。
    3. 申报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教学管理→教学奖励下载区下载。
    五、组织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表彰工作是促进学校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院系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宁缺毋滥。
 
研究生院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