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选拔200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2009-05-18
研培养〔2009〕12号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拟进行补充选拔,遴选通知见附件(留金秘出〔2009〕3196号函)。现将我校选派工作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范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根据留金秘出〔2009〕3196号函,我校可补充申报联合培养的人数是38人。考虑到我校在首批推荐的90名联合培养博士候选人中有52人未能获得评审资助,在本次补充申报中,将从这52人中遴选出38人作为候选推荐人继续申报,不再考虑其他人选。
二、申报方式及工作进程
1.对于符合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请直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相关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对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的候选推荐人:如果不存在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且书面申请材料无变动者勿需再做任何工作;如果需要修改网上报名信息,请重新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重新打印、提交申请表主表,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尚需变动的,只需提交变动过的材料。
3.网上报名:5月18日17:00~5月26日17:00。
4.材料提交:请于5月26日17:00之前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院125办公室。
5.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09年6月30日之前组织评审并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获得资助人员名单。
6.留学派出:2010年9月30日之前派出。
三、应提交的正式书面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统一用A4纸张准备、一式两份,每份材料不要装订但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按以下顺序固定。
1.申请表主表(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申报后打印);
2.单位推荐意见表 (网上申报后打印) ;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单独学籍证明;
5.正式入学通知的复印件;
6.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
7.学习计划(由国外指导教师签字);
8.成绩单复印件;
9.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复印件(最近5年内所获最高级别奖项,最多3项);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12.有关专项奖学金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566-4285;联 系 人:张老师
办公地址:复旦大学研究生院(邯郸校区8号楼125室)
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