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01-11
研通字[2012]2号
各院系:
    为了做好研究生新学期开学教学和选课工作,现将若干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全校研究生统一于2月27日开始上课。各院系务必按研究生课程表安排好开学教学工作,并检查开学初尤其是第一周的教学情况。
    2.各院系若有全英文上课的课程,在系统中排课时务必在班号栏中用“*”号作标记。
    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学生选课以研究生课表为依据选入规定的班级,选课后不得跨班上课。第二外国语少数语种学时一年,本学期无需选课,直接进入课表所安全排的教室上课;体育选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每人限选一门。
    4.为了让更多的同学能选到课并听到课,所有选择修读的课程在系统开放期间未退课,而又无故不听课或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处,成绩按F记载。
    5.选课系统开放时间:.2012年2月20-2012年2月27为选课时间;2012年2月28-2012年3月11为调整时间。调整结束不再开放选课系统。选课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网上选课系统。
    6.研究生如遇选课密码错误等问题请与信息办联系(电话:65117962),在选课过程中若遇到网络系统技术问题请打电话65643207;选课课程不明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公共课、公选课联系电话:枫林校区55664286、54237024、邯郸校区65643993;其他课程请联系各开课院系教学管理人员。
    7.各院系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做好研究生选课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设备、指导研究生正确选课。
 
    二、公共课选课安排:
    1.公共政治课: 硕、博士生政治必修课(2学分)分两学期开设。上学期未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的院系,须于本学期安排;直博生如果上学期未选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本学期与同系的硕士生一起选修,如上学期未选修“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本学期与同系博士生一起选修。硕士生政治选修课(1学分)为全校文、理硕士生(包括科学学位硕士生与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任意选修课,第一学期未选修“自然辩证法”的同学,本学期必须选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公共英语课:邯郸校区通过分级考试的硕士生,本学期不用选修英语公共课程。张江和江湾校区通过分级考试的硕士生,本学期选修在各自校区开设的“第一外国语”课程。邯郸、张江、江湾校区的博士生,本学期选修在各自校区开设的英语课程(1学分)。直博生本学期选修单独为其开设的博士生英语课程(2学分);
    3. 少数语种(包括高级汉语)的第一外国语课程均只开一个学期;本学期开设博士生第一外国语少数语种(不含高级汉语) 课程(3学分),留学生本学期无需选修第一外国语。
    4.2011级硕士生、博士生(含春季入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生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包括少数语种一外、高级汉语),务必按“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表”的分班要求,选入指定班级上课,选错班级或未选课者无法登录成绩,按无成绩处理。
    三.成绩录入系统事宜:
    1、成绩录入系统于2011年12月26日—2012311开放。开学后各开课院系教务员需及时审核2012年毕业生的成绩。毕业生成绩最迟于2012年3月11日前登录系统,确保毕业生在答辩前成绩正确、完整、无误。
    2、2011年9月—2012年1月所修的公共课、公选课的考试成绩各院系须在3月11日前将成绩输入到系统中。学生若至3月11日后上网查询无成绩,可到开课院系查询。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社科部电话65643040,外文学院大学英语部电话65642704,外文学院65642692,哲学系电话65642675,枫林校区英语教学部54237844。
    四.评教事宜
    通知所有本学期有选课的学生务必于2011年12月26日—201231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uis2.fudan.edu.cn/amserver/UI/Login?goto=http://www.urp.fudan.edu.cn:86/epstar/login/index.jsp)进行教学评估。未评教的学生不能选课、查询成绩。
 
    五.补考、缓考具体安排:
    1.公共课补考、缓考:补考、缓考的研究生必须在开课院系办理完相关手续方能参加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2月22日上午 硕士、博士外语考试
    2012年2月22日下午 硕士、博士政治考试
    2012年2月23日上午 各门公共选修课考试
    考试地点由院系另行通知(学生可以到开课院系问询)。公共课缓考、补考联系电话见上面第三点。
    2.其它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各开课院系避开公共课补考、缓考时间,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