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和启动第十二批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2-09-25
研通字〔2012〕37号
各院系:
第十二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现已启动,为做好资助项目的申报、评选及对已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
各院系应加强对本院系已获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本院系获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获资助研究生应填写《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科研学术-创新基金),经所在院系进行审核后,连同一本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启动“研究生创新基金”第十二批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
本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资助范围、对象,主要面向还没有重点学科的院系,即主要为非重点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以及表现突出的硕士生的优秀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已经完成基础课且开题优秀者。而重点学科的博士生则参加“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和“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资助项目的申请,待通知。
2.资助标准
(1)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选题工作量大,有较大的难度;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3.资助金额
一般每项资助金额人文社科类为1万元,理工医科类为1.5万元。
4.申请办法
(1)申请者将《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科研学术-创新基金)与开题报告各一份,交所在院系。
(2)院系根据研究生开题情况,结合本院系历年全国、上海市、学校各级别的优秀学位论文的获奖情况,采取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和院系发掘等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认真筛选和排序,做好遴选工作;并按一级学科排序,上报申请名单。各一级学科的资助名额一般控制在1-3名。
5.申报截止时间:10月19日;电话:24285/55664285。
研 究 生 院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