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11-30

 

各单位: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已下达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算。根据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立即启动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做好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荣誉崇高、额度较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精心做好评奖工作,确保评奖过程平稳有序。
二、准确把握本次评奖的基本原则
由于我校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于此前结束,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需另行组织。2013年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纳入全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通盘考虑。
(一)参评范围
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是,正常学制内的非定向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具体包括2008级直博生,2009级博士生(含直博生)和人才工程(一期)队员,2010级(含春季入学)博士生和硕士生,2011级博士生和硕士生。
正常学制内的定向(本校定向除外)、委培、自筹全日制(MBA、MPA除外)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可以参评。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因为已有专项政府奖学金,所以不纳入参评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2)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3)在校期间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者。
(三)评奖依据
各单位要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制定细则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因为今年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首次评选,本次评奖可以只依据学生在2011-2012学年的各项表现,也可以依据学生自攻读现学位以来各学年的综合表现,具体由各单位自主研究决定。
(四)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精神,学校主要依据各单位研究生培养规模下拨名额,同时适当向基础学科倾斜。各单位自主研究决定评奖名额在各年级的分配比例(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五)兼得问题
如果同一学生既获得2011-2012学年校外专项奖学金,同时又获得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这两个荣誉可以兼得,但是奖金不兼得,而是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
三、认真落实评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至少包括本单位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导师和学生代表。
2、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单位《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并在提请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
3、各单位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奖结果向全体研究生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12月11日(周二)下午17时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本部8号楼310室)。需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拟获得者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正反单页打印(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序);(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工作表;(4)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时,获奖学生汇总表和评定细电子文本发送至fdygb@fudan.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201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有好的建议、做法及典型事例请一并上报。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单位公示阶段向本单位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予及时答复。对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答复仍持异议的,可在学校公示获奖名单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联系人:李树蕙、许丽红
联系电话:65642175
 
                                        研 究 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