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长效育人机制新举措:我校研究生学期社会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2008-11-07
 10月16日,《关于开展复旦大学2008-2009学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个院系,通知规定“学期社会实践采取项目随时申报的方式”。这意味着,经过长时间酝酿和筹备的研究生学期社会实践活动正式启动。目前,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已制订《复旦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试行)》,确立了社会实践长效管理机制,以适应学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
  
  《复旦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试行)》,在申报类型、申报内容、申报方式、项目审核、资助额度、考核监督、经费发放、项目考核、展示与奖惩等方面对研究生社会实践作了规定。如《条例》第七条规定,“申报者以个人或者团队的方式向研究生团工委申报项目。鼓励以组队的形式申请,鼓励申报在学术创新基地平台已经立项的项目、学院特色项目和品牌项目。”《条例》第八条规定,“学期社会实践项目采取随时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可在学期期间随时向研究生团工委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学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及其有关材料。”《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报项目时间跨度最长为一年”。《条例》的规定,有助于研究生开展基地化、长期化、日常化、品牌化的社会实践项目。
  
  在我校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已形成了一批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精品学期实践项目,包括博士生讲师团、华山医院博士生健康宣讲团、管理学院实践基地以及各类青年志愿活动等。博士生讲师团成立6年来,深入社区、中学、高校、医院和军营开展讲座,累计招聘讲师239名,开展讲座473场,提供讲座课题304个,听众达16500余人,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华山医院博士生健康宣讲团成立2年多来,开展了居民社区宣讲、高校健康巡讲、大型义诊等活动,还在5•12四川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优秀博士生参与四川灾区的医疗救助。管理学院成立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宝钢人才技术院共建基地”、“金山现代农业园区校外基地”和“长兴硕博工作站”三个实践基地,定期组织研究生下基层考察,参观生产第一线,并组织座谈访问、管理人员培训等专业性活动,鼓励学生运用专业知识为当地发展建言献策。复旦大学研究生会专门设立了“青年志愿者活动指导中心”,于2003年成立了“相辉儿童希望基金”,开展了“爱心1+1”系列活动,获“2004-2005年度上海市精神文明十佳好事”称号;枫林校区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5年来始终致力于推广“阳光小屋”爱心捐助活动,向我校附属儿科医院血液病房的“阳光小屋”提供援助,为白血病儿童捐款捐物。
  
  在筹备启动开展学期实践的过程中,为了总结我校精品实践项目和实践基地的经验,了解各院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困难,以更好地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于9月27日专门召开了研究生社会实践调研座谈会。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顾云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周立志、副部长周虎、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廖文武等出席了会议,并与实践基地指导老师代表、各院系团学联代表、200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同学代表等,共同讨论和修改《复旦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试行)》。
  
  座谈会上,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顾云深在听取了师生意见后强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是研究生教育的三个重要方面,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社会实践就是这三方面的一个结合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让研究生在了解国情、了解民情、参与社会实践中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周立志介绍了今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基本情况与今后社会实践工作的基本思路。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廖文武老师表示,《条例》将“社会实践”的内涵拓宽了,这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活动形式,积极参加实践,相信研究生社会实践今后能更好地发挥其育人功能,成为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来源:研工部  
最后更新:Oct 2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