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3-05-05

关于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医院):

为更好地关心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现启动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身份认定和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今年的困难生认定和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依然采取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上操作的方式,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1、申请范围:非定向科学学位研究生和自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MPA除外)及少数民族骨干定向非在职研究生。系统中已经设定了申请权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无法申请,请院系做好通知和解释工作。

2、网上申请流程:①经济困难研究生登录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非数字字符用数字0代替),若在迎新系统或“研究生选课系统”改过密码的,则使用学生自设的密码。②进入“学籍信息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学生维护”,维护相关信息,特别是“个人联系信息”、“家庭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如果基本信息不全面或不真实,会影响学生申请的成功率;如果未进行维护,无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③基本信息维护完毕后,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按照字段要求,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待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

3、经济困难生的审核:经济困难生资格审核分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两级; 1)学生提交网上申请后,请将盖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的复印件交至院系(原件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使用),供院系资格审核使用。2)院系完成本单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后,将学生的《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尽快统一提交研工部,研工部据此完成对院系经济困难学生的终审工作。只有完成经济困难生的审核工作后,学生才能登陆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页面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二、院系审核相关工作

1、审核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相关审核。

2、审核权限:目前仅设院系级和研工部级两个级别。院系级审核权限为研工组长(urp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www.gs.fudan.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及除中山、华山以外附属医院的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urp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www.gs.fudan.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具有相同的审核权限,并对研工组长审核结果进行监督。

3、工作内容:①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请按照系统中的“审核说明”进行审核,请于918日(周二)前完成本院系的审核工作,研工部终审工作截止日期921日(周五)。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待助学贷款培训时另外讲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截止日期928日(周五)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只有经济困难学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因此学生须进行经济困难生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助学贷款。为保证我校学生在9月底10月初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请院系在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工作后,尽快将学生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提交研工部。在研工部对经济困难学生终审后,院系方可安排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因此,请院系把握工作进度,尽早完成经济困难生审核工作,以方便学生网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系统使用和相关工作培训:

1时间地点:910(周一)下午1400研究生院8号楼318会议室。

2、参加人员:具有研究生管理系统经济困难生和国家助学贷款审核权限的研工组长和附属医院的相关老师。

3、培训内容:①系统使用技术培训;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审核相关;③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和相关文本填写要求(中行工作人员)。

因事关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资助的资格,希望院系老师重视,请研工组长和附属医院具有审核权限的老师务必亲自参加。

四、有关时限安排:

196日早上8:00正式向研究生和具有审核权限的老师开放系统,1010日凌晨12:00关闭系统

2、为避免工作的拥挤,希望人数相对较少的院系尽早完成经济困难生的申请审核工作。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图见附页

联系人:夏学花(6564399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96


院系通知学生进行网上家庭经济困难生申请

学生网上提交后请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提交院系

院系据《经济状况调查表》进行初审,截止日期918

待全院学生审核结束后,将《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统一提交研工部

研工部据《经济状况调查表》进行终审,截止日期921

经济困难生终审通过的学生可以网上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将相关贷款材料交院系

院系审核学生网上填写内容,验证相关贷款材料

院系审核完毕后,告知研工部进行终审

研工部审核学生网上填写内容

终审通过后,学生打印(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打印)1)《贷款合同》(要求一式三份)2)《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一份);手工填写《借款凭证》(每份五联,份数即贷款学年,每学年填写一份,如学生贷了三年,就填写三份;贷了两年,就填写两份)

上述纸质材料需经学生亲笔签名后提交院系(签名打印无效)

院系将相关材料:含a、《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b、《贷款合同》(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借款凭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提交研工部,截止日期92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