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字【2016】29号
太古(中国)有限公司自2003年开始设立太古研究生奖学金,每年从内地高校中选拔2人接受资助,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每期奖学金为时三年,每年金额为HK$100,200,(按月支付本人,用于书本费以及其他零用开支),港大的学费、住宿费和膳食费另由太古集团直接交付。在每期奖学金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太古将为学者提供往返香港的免费机票(普通舱位)。学者在三个学年内应全部时间在香港学习生活。
学者在学业完成后应返回国内有关大学执教。
鉴于该项目属于三方合作项目,奖学金人选一旦确认,非不可抗原因不得放弃。
申请条件:
1.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出生于1977年8月31日(不含)之后。
3.须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完成4年的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
4.有意向从事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且已获得相应学术领域的硕士学位。
5.具备相应的英文研究能力,须通过为申请奖学金而设立的国际性考试,即: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须通过TOFEL或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简历(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公章)。
6.TOEFL或IELTS、GRE或GMAT成绩单。
材料须中英文各一份,并呈交一份英文作品及英文书写的研究计划书,作为学习或研究能力的根据。
有志申请的同学务必于9月9日16:30之前上报申请意向,将材料1“简历”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anghui@fudan.edu.cn并注明申请意向,“简历”的纸质版交到研究生服务中心(8号楼119室,暑假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为9:00-16:00),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意向和材料。学校将于9月中旬组织面试,入选的同学必须在9月15日之前上交申请材料1-6,将纸质版交到外事处301室,扫描件发送至zhuanghui@fudan.edu.cn。
咨询电话:65642052、65643195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