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 关于开展2017年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27

  

各院系:

  

2017年“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报和选拔工作现已启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在职生和定向生除外);

2.已完成博士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或学校其他出国出境交流机会的学生,不在该资助计划范围之列。

二、访学要求与资助标准

1.访学单位: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

2.访学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应是相关学科的前沿领域。

3.访学计划:参加访学的博士生应在导师(或双方导师)的指导下,制订详细、可行的访学计划,并严格执行。

4.成果署名:访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复旦大学,并注明受“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资助。

5.访学期限:3~6个月。访学时间须与邀请函时间一致,且不得随意变更。

6.资助标准:资助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万元,可用于访学期间的伙食、住宿、交通、书籍资料、医疗保险等,不足部分可由导师或所在院系的相关经费补贴,但总额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附件6)。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1.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附件1,原件1份);

(2)访学邀请函,须明确访学起止时间、访学导师及其研究方向、访学专业及在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研究安排(复印件1份);

(3)外语水平证明(托福、雅思或其他语种的相应水平证明,或国外导师、访学单位出具的语言能力证明函)(原件或复印件1份);

(4)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学习(研修)计划(可参考附件3撰写);

(5)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知情承诺书(附件4,原件1份);

(6)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5,由院系汇总后将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2.提交方式

申请人按要求向所在院系提交所需申请材料,院系经评审后确定申报人及推荐排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6月16日(周五)前,所在院系提交汇总好的申报材料(学生向院系提交材料的时间由院系自行规定)。

6月23日(周五)前,公布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智强

联系电话:65643613

电子邮箱:gs_prof@fudan.edu.cn

办公地址:邯郸校区8号楼125

 

 

  

附件1 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 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 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学习(研修)计划(模板).doc

附件4 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知情承诺书.docx

附件5 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空).xlsx

附件6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17年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