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80 发布时间:2023-09-18 17:06:22

各培养单位:

为促进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在读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对话,支持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决定开展研究生国际会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由本校在职研究生导师提出申请,同一次学术会议最多可申请支持5名在读研究生(限非定向)同时参加,其中博士生人数占比不低于60%

二、申报条件

拟推荐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国际知名学术组织在国外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被推荐参会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和国际沟通能力;

2. 论文摘要或论文全文已被会议录用,且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或为论文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为论文第一作者),所提交会议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本校;

3. 已收到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且材料中已说明研究生的参会方式(口头报告、墙报均可);

4. 参加会议时研究生应为在校生状态;

5. 当前学段内未接受过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三、遴选立项

研究生国际会议资助由导师提出申请(附件1),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确认国际学术会议及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核定。

确定予以资助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出具“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通知单”(附件2)。

项目按申报优先顺序审核,经费用完即止。

四、资助方式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将为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提供限额经费资助,可用于注册费、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参加权威学术会议的,每名博士生限额资助0.5万元,每名硕士生限额资助0.3万元;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每名博士生限额资助0.3万元,每名硕士生限额资助0.1万元。各项费用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相关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研究生本人或导师共同承担。

凡出国(境)参加会议的研究生,均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办理因公出国(境)申报手续(http://visa.fudan.edu.cn),经批准后出访。受资助的研究生应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参会总结,完成总结后可按限额标准报销相关费用,或与其他经费共同报销相关费用。

 

附件:1.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2.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通知单.doc

      3.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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