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博士生待遇,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春节前补发博士生生活津贴,具体说明如下:
1. 补发对象为正常学制内、在校、非定向博士生。
2. 2005、2006级直博生,每人每月补发770元。
3. 凡获得2009-2010学年学业奖学金者,每人每月补发600元。
4. 凡未获得2009-2010学年学业奖学金者,每人每月补发800元。
5. 补发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共6个月的津贴。(2010年春季毕业离校者,补发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共5个月的津贴。)
6. 自2010年3月起,所有正常学制内在校非定向博士生普通奖学金将按月发放,标准如下:
1)2005、2006级直博生,每人每月1000元。
2)2007-2009级博士生,凡获得2009-2010学年学业奖学金者,每人每月600元(09-10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业奖学金正常发放)。凡未获得2009-2010学年学业奖学金者,每人每月800元。
7. 2007-2009 级博士生20010-2011学年奖助学金方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财务处
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