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2010〕7号
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经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具体实施办法,请见附件1(留金秘发〔2010〕3004号函件)。
我校有3名导师(各校名额见附件2)可享受该项目资助,对于已有学生派出且学生尚未归国年龄55周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可以自由申请。有意向的导师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4月9日之前将报名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8号楼125室),逾期不再接收。研究生院在汇总所有报名表之后确定候选人。
附件1: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pdf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