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字[2012]21号
各院系: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学校对日常教学工作的统一指导,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已于近期成立新一届复旦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新一届复旦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章程规定,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分三级架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五个学科大类分委员会,以及功能类的分委员会(如通识教育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各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健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架构,顺利推进下一步工作,请各院系根据如下要求组建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
1、以独立的行政院系为单位组建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制订院系的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组织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究,认定本学科的教师授课资格,并全方位监督院系的教学和培养的质量。
2、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兼顾各专业(包括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
3、部分院系、单位应根据一级学科整合组建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如历史学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应由历史学系、文博系、历史地理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组成(具体参见附件1),各分委会以排位第一的单位为负责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各分委会名单。
4. 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人数由各院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担任。
请各负责院系落实组建新的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新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表格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汇总到复旦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jxyj@fudan.edu.cn,gs_training@fudan.edu.cn,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秘书处将汇总各院系的名单提交至各学科大类分委会审议。
联系人:范慧慧 朱军 先梦涵
联系电话:65642275、65642274、55664286
联系邮箱:jxyj@fudan.edu.cn gs_training@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