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42 发布时间:2013-05-05 22:18:12

关于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医院):

从本学期开始,研工部的奖助管理工作将陆续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目前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模块。

为及时解决新生入学后的生活困难和更好地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现启动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和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1、申请范围:非定向科学学位研究生和自筹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生(MBA、戏剧专业除外)。系统中已经设定了申请权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无法申请,请院系做好通知和解释工作。

2、网上操作流程:①经济困难研究生登录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非数字字符用数字0代替),若在迎新系统或“研究生选课系统”改过密码的,则使用学生自设的密码。②进入“学籍信息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学生维护”,维护相关信息,特别是“个人联系信息”、“家庭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如果基本信息不全面和不真实,会影响学生申请的成功率。③基本信息维护完毕后,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按照字段要求,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待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

3、学生提交网上申请后,请将盖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的复印件交至院系(原件学生自己保存,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使用),供院系资格审核使用。

院系完成本单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后,将学生的《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尽快统一提交研工部,研工部据此完成对院系经济困难学生的终审工作。

二、院系审核相关工作

1、审核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相关审核。

2、审核权限:目前仅设院系级和研工部级两个级别。院系级审核权限为研工组长(用urp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www.gs.fudan.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及除中山、华山以外附属医院的相关老师(另行通知);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urp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www.gs.fudan.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具有相同的审核权限,并对研工组长审核结果进行监督。

3、工作内容:①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请按照系统中的“审核说明”进行审核,请于915前完成本院系的审核工作,研工部终审工作截止日期917。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培训时间另外通知。贷款工作截止日期928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只有经济困难学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因此学生的经济困难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以及院系和研工部对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审核具有逻辑先后顺序。为保证我校学生在9月底10月初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请院系在完成审核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后,尽快将学生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提交研工部,供研工部终审使用。只有通过研工部经济困难学生终审后院系方可安排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因此,请院系把握工作进度,尽早完成经济困难生审核工作,以便后期学生网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系统使用和相关工作培训:

1、时间地点:98(周三)上午830在光华楼东主楼一楼信息办培训办公室。

2、参加人员:研工组长、附属医院的相关老师。枫林校区的老师请于当天早上7306号楼前统一上车。

3、培训内容:①系统使用技术培训;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审核相关;③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和相关文本填写要求(中行工作人员)。

因事关学生在校期间的享有各类资助的权限,因此希望院系老师重视,请研工组长和附属医院具有审核权限的老师务必亲自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请具有审核权限的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代替。

四、有关时限安排:

192下午500正式向所有研究生和具有审核权限的院系老师开放系统,109下午500关闭系统

2、为避免工作的拥挤,希望人数相对较少的院系尽早完成经济困难生的申请审核工作。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图见附页

 

联系人:夏学花(6564399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92


院系通知学生进行网上家庭经济困难生申请

学生网上提交后请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提交院系

院系据《经济状况调查表》进行初审,截止日期915

待全院学生审核结束后,将《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统一提交研工部

研工部据《经济状况调查表》进行终审,截止日期917

待终审通过后,院系通知学生网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网上申请提交后,将相关材料提交院系

院系审核学生网上填写内容,验证相关材料

院系审核完毕后,告知研工部进行终审

研工部审核学生网上填写内容

学生根据终审结果,线下填写《贷款合同》、《借款凭证》,下载打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上述纸质材料需经学生亲笔签名后提交院系(签名打印无效)

院系将相关材料(《经济状况调查表》、《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及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提交研工部,截止日期92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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