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 |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结业转毕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028 发布时间:2019-02-15 15:16:3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891日之后结业研究生,符合结业转毕业申请条件的,可在结业后1年内(以申请流程全部完成为限)申请1次结业转毕业;201891日(含)之前结业研究生,博士生可在结业后2年内,硕士生可结业后1年内(以申请流程全部完成为限)申请1次结业转毕业。现将本学期结业转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本学期申请结业转毕业的研究生须在38日前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结业转毕业申请审核表》至研究生院119室研究生服务中心。申请表须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中心不予受理。结业转毕业申请经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参加对应批次的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准予换发毕业证书。达到所在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通过,颁发学位证书。

出现以下情形的,不可换发毕业证书且不得申请学位:

一、在学校规定期限内,结业研究生仅有一次申请结业转毕业机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放弃,学校不再受理其结业转毕业申请。

二、准予申请结业转毕业的申请人,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盲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不符合毕业条件,学校不授予毕业证书,且结业转毕业的一次申请机会用尽。

三、准予申请结业转毕业的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结果为答辩未通过的,不符合毕业的条件,学校不授予毕业证书,且结业转毕业的一次申请机会用尽。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中附件二结业转毕业申请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要求做好本学期结业转毕业申请工作。


附件:

附件1:复旦大学研究生结业转毕业申请审核表.docx

附件2:结业转毕业申请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docx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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