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工作要求,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校,招收培养“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现面向我校在读研究生启动2024年“国优计划”在读研究生遴选工作。
一、报名条件
本校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的在读学术学位硕、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关学科背景、学科特长或科研能力,有志于从事学科教学或科学教育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 专业成绩优秀;
2. 乐教适教,愿意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3. 当前专业学习进展顺利,入选项目后有充裕的时间完成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实践)。
二、遴选方式
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在审核学生专业课成绩的基础上择优面试。由专业院系导师、教育学专业导师、中学骨干教师组织的考核小组组成考核专家组,基于申请人的师德素养、学科素养、教学发展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有意报名的在读研究生,可填写《复旦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报名表》(附件1),附个人简历、本科阶段以来正式成绩单、个人代表性成果(如有),经导师同意后,于2024年9月15日17:00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
三、培养安排
1. 入选“国优计划”的在读研究生继续当前专业的学习,达到相应条件后正常毕业、并申请获得当前专业的学位。
2. 入选“国优计划”的在读研究生,在当前专业学习的基础上,需完成26个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培养要求,包括教育学类课程18学分、教育教学实践8学分。
3. 修完教师教育模块总学分,可认定为“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并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 入选学生最早可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课程学习,将以弹性方式灵活安排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入选研究生如有研究生支教团的支教经历,其支教实践可认可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的部分教育实践要求。
5. 完成教育学类课程修读,可进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将由高等教育研究所导师、中学资深教师联合指导。学位论文阶段可与教育教学实践结合。
6. 完成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教学实践),成绩合格,通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申请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7. 学校协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教育部“国优计划”关于“从教激励”的有关规定,鼓励引导“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四、联系方式
1. 研究生院(学术培养办公室)
电话:021-65641079
2. 相关院系
数学科学学院:021-65643046
物理学系:021-31242364
化学系:021-31242798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021-31248810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8日
附件 - 复旦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在读研究生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