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卓博学员的年度考核,落实《复旦大学本博贯通“卓博计划”暂行实施办法》和《卓博学员个性化培养方案制订参考》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卓博学员年度考核工作和相关数据采集的安排通知如下:
1.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卓博学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时间范围为2022-2023学年。年度考核是对课程学习、资格考试、开题等必修环节之外的增量考核要求,导师可根据实际培养情况加强对卓博学员的阶段性考核。同一培养单位招收多名卓博学员的,其年度考核须按照同一套工作细则执行。
2.每位卓博学员书面总结2022-2023学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7日)的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附件1,“个人总结”部分),总结入选以来的个人发展情况,并做好下一学年的学习安排。书面总结原则上不少于1200字,阶段性学业成果(附件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附件3)由卓博学员通过复旦大学问卷系统平台填写、提交(http://survey.fudan.edu.cn/t/r80L,使用本人UIS账号登录)。
3.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对卓博学员开展年度考核。考核专家组由院系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可邀请导师参加汇报考核,但不参加专家组。
4.招收培养2名以上卓博学员的院系,原则上应组织卓博学员进行专门汇报;仅招收培养1名卓博学员的院系,可组织汇报,也可进行函评,或与同一学科院系合并组织汇报。年度考核的汇报答辩及考核结论做好记录(附件1,“年度考核情况记录”部分),学生汇报ppt以及其他支撑材料(附件5)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5.卓博学员的考核结论建议为优秀(同年级学业水平前20%),合格(前20%-50%),不合格(50%之后)。同年级直博生总数不超过4名的,培养单位可根据卓博学员实际情况作出评定。
6.卓博学员导师对学员在考核学年内的表现进行总结与评价,内容包括导师指导情况、学生学业表现(主要内容)、下一学年指导总体安排(附件1,“导师评语”部分)。对学校和院系实施卓博计划有改进意见和建议的,可另附材料。
7.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首要负责人评定卓博学员的德智体美劳及思想政治表现,重点审查卓博学员是否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等情况。
8.卓博学员年度考核的汇报答辩应向所有卓博学员开放,建议向其他博士研究生开放。
9.卓博学员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应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前完成,相关数据请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汇总、提交。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陆老师
联系邮箱:gs_training@fudan.edu.cn
附件:
234 卓博学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综合模板,学员填报).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