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 2017级复旦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申请免修暂行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15488 发布时间:2017-08-28 08:48:34

  

为了进一步提高英语课程教学的水平和效果,复旦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非英语专业研究生第一外语教学大纲》要求和本校开展英语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自2010级研究生新生起,已实行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条件免修的规定。现在原有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英语免修条件及办法做进一步细化,对2017年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并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分和成绩。具体申请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参加入学当年的全国研究生英语统考,硕士英语一成绩达79分以上(含79分,以下同),硕士英语二成绩达87分以上,博士英语成绩达82分以上;

2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2年内有效);

3IELTS成绩7分以上(2年内有效);

4GRE成绩310分以上(新)(2年内有效);

5GMAT成绩700分以上(2年内有效);

6WSKPETS-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7)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590分以上(新)(2年内有效);

8)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合格;

9)获得上海市高级口译证书;

10)本科或硕士阶段获英语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

11)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FET)成绩不低于A-3年内有效)

  

二、申请办法

非医学类专业(英语课由大学英语部开设):请于入学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到研究生院网上“培养工作”——“教学管理”下载并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申请表”,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文科楼527室外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办理审核手续。

医学类专业:入学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携上述相关材料到枫林校区第一教学楼1305室办理免修审核手续。

逾期均不予办理。

  

三、其他

MPAMBA、法学院专硕、经济学院专硕、旅游学系专硕等由院系自己开设英语课的专硕,是否免修第一外国语(英语),由院系自行决定。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复旦大学大学英语教学部

二○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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