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研究生该学期注册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我校在籍研究生,除存在《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均应到校注册。
二、注册安排
研究生老生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2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注册地点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注册时,研究生应携带学生证,由本人前往所在院系注册,并在《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上签名(不得由任何人代替签名)。院系确认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签名后,在学生证本学期的位置加盖注册章,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已注册”信息维护后,本学期的注册方为有效注册。未经有效注册,研究生无法享受在校生待遇,选课信息不予确认。
各院系应按年级、按学号先后顺序,提前打印制作该学期注册签到表(附件1),指导学生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现场注册情况。
相关事项说明
1.不予注册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研究生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注册:(一)保留入学资格的;(二)正在休学的;(三)保留学籍的;(四)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五)学习年限届满的。
2.延迟注册
因故需要延迟注册的研究生,可在2018年3月2日(周五)前,经导师同意(导师因出国、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的,可用导师本人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替代;暂未确定导师的,应经辅导员或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同意)后,向所在院系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附件2),说明事由,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准予延迟注册的研究生,至迟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审核、注册手续。
3.特殊情形注册
研究生因以下情形不能按时到校现场注册的研究生,可在2018年3月2日(周五)前,经导师同意(导师因出国、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的,可用导师本人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替代;暂未确定导师的,应经辅导员或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特殊情形注册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特殊情形注册手续:
(1)因科研任务所需由导师派出;
(2)在职攻读研究生因单位工作所需。
在职攻读研究生因单位工作所需申请特殊情形注册的,还应提交(1)工作单位为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在职证明、(2)工作单位关于研究生申请特殊情形注册事由的书面确认意见。两项材料均因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特殊情形注册的申请获得所在院系批准后,由院系工作人员汇总,于2018年3月9日(周五)前提交至学校审核办理。提交方式如下:
研究生服务中心 | 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 |
受理范围 | 邯郸校区 江湾校区 张江校区(非医学学科) | 枫林校区 张江校区(医学学科) |
办公地点 | 邯郸校区8号楼119室 | 枫林校区治道楼303室 |
办公时间 | 7:00-19:00(工作日) 9:00-16:00(周末、节假日) | 8:00-11:30,13:30-17:00(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65642670 | 54237024 |
4.注册率统计
请各院系于2018年3月5日(周一)11:30前,完成本院系研究生当学期注册情况统计,并报研究生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晓联系电话:65642678
四、材料提交和保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暂缓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迟于2018年3月20日(周二)提交研究生院备案、保管,保管期限为2学期。
枫林校区、张江校区医学相关学科的注册相关材料,提交至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保管,保管期限为2学期。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xlsx
附件2: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V1.20).docx
附件3:复旦大学研究生特殊情形注册申请表(V1.20).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