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862 发布时间:2018-01-23 08:31: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研究生该学期注册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我校在籍研究生,除存在《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均应到校注册。

二、注册安排

研究生老生的注册时间为201832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注册地点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注册时,研究生应携带学生证,由本人前往所在院系注册,并在《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上签名(不得由任何人代替签名)。院系确认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签名后,在学生证本学期的位置加盖注册章,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已注册信息维护后,本学期的注册方为有效注册。未经有效注册,研究生无法享受在校生待遇,选课信息不予确认。

各院系应按年级、按学号先后顺序,提前打印制作该学期注册签到表(附件1),指导学生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现场注册情况。

  1. 相关事项说明

1.不予注册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研究生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注册:(一)保留入学资格的;(二)正在休学的;(三)保留学籍的;(四)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五)学习年限届满的。

  

2.延迟注册

因故需要延迟注册的研究生,可在201832日(周五)前,经导师同意(导师因出国、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的,可用导师本人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替代;暂未确定导师的,应经辅导员或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同意)后,向所在院系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附件2),说明事由,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准予延迟注册的研究生,至迟于2018316日(周五)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审核、注册手续。

3.特殊情形注册

研究生因以下情形不能按时到校现场注册的研究生,可在201832日(周五)前,经导师同意(导师因出国、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的,可用导师本人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替代;暂未确定导师的,应经辅导员或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特殊情形注册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特殊情形注册手续:

1)因科研任务所需由导师派出;

2)在职攻读研究生因单位工作所需。

在职攻读研究生因单位工作所需申请特殊情形注册的,还应提交(1)工作单位为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在职证明、(2)工作单位关于研究生申请特殊情形注册事由的书面确认意见。两项材料均因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特殊情形注册的申请获得所在院系批准后,由院系工作人员汇总,于201839日(周五)前提交至学校审核办理。提交方式如下:


研究生服务中心

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受理范围

邯郸校区

江湾校区

张江校区(非医学学科)

枫林校区

张江校区(医学学科)

办公地点

邯郸校区8号楼119

枫林校区治道楼303

办公时间

7:00-19:00(工作日)

9:00-16:00(周末、节假日)

8:00-11:3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65642670

54237024

4.注册率统计

请各院系于201835日(周一)11:30前,完成本院系研究生当学期注册情况统计,并报研究生院。联系方式如下:

人:张晓联系电话:65642678

四、材料提交和保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暂缓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迟于2018320日(周二)提交研究生院备案、保管,保管期限为2学期。

枫林校区、张江校区医学相关学科的注册相关材料,提交至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保管,保管期限为2学期。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期注册签到表.xlsx

附件2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V1.20).docx

附件3复旦大学研究生特殊情形注册申请表(V1.20).docx

  

  

  

研究生院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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