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2043 发布时间:2020-01-15 16:33:38


研通字[2020] 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的部署,2020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层次各类项目的选派申请。现将2020年研究生层次各类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项目类别

CSC公布的研究生层次留学项目均可选派。主要留学项目类别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等。

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查询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可登录国家留学网留学项目检索页面(网址:https://bg.csc.edu.cn/)。

  

二、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如下:

选派类别/

留学身份

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留学身份说明

博士研究生

36-48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6-24个月

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

硕士研究生

12-24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生

3-12个月

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可参加选派,重点支持国内外导师间已有合作基础的学生赴国外科研、学习。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资助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无学费资助,申请人应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附件1)。

2. 申请人应为本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少民骨干)的非在职定向培养研究生,获得当地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同意申报公函后,方可推荐申报。

3. 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生申请留学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学制的1/2。留学期间,学校保留申请人的研究生学籍,但申请人不得提交学位申请、毕业申请。

4. 博士一年级学生,不得提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申请。

5. 申请人应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的绩点、开题、毕业年级等方面的具体申请条件要求。

6. 学校根据校内选拔结果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在国家留学网上完成相关候选人的申请材料接收、上报。未经校内选拔,学校不予推荐;CSC不直接受理在校生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

7. 2020年起,CSC同期资助同一留学身份人员赴国外同一导师处学习的人数不超过2名。

  

五、选派工作时间安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按照附件2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校内选拔推荐工作,并须在2020310日(周二)前提交本单位推荐候选人名单。

政府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其他项目,按照CSC选派办法的规定分批受理,按选派办法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校内选拔推荐工作。

  

六、申请及选拔程序

选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CSC要求的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依次执行培养单位选拔、研究生院审核评定、学校推荐三个工作步骤,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申报人选。

1.申请人申报、提交材料

2020218日起,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www.ehall.fudan.edu.cn),搜索研究生科研学术项目(活动)申请,选择复旦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填写本人申报信息,打印并签署《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选拔申报表》(附件3)。

填报完成后,申请人应根据附件4-1附件4-2的提示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所在院系的要求提交全套申请材料。

2.各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等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制订遴选办法,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有序推荐。

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是否推荐、推荐排序及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对申请留学身份为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人,评审专家应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1),该材料将作为学校推荐材料之一上传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未能在所在单位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获得有效的正式入学通知书/邀请函或外语水平证明、但已有相关材料表明申请人已进入留学单位录取环节或已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在本人作出书面承诺、院系选拔确定其符合推荐条件的情况下,可列入本单位有条件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3.研究生院审核、上报

各培养单位的推荐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复核审定后,将按CSC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在2020320日(周五)左右。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候选人,并由研究生院上报CSC

各位申请人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平台开放申请时间为2020310日至331日。研究生院将根据公示结果完成上报推荐。

七、联系方式

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gs_prof@fudan.edu.cn

办公地址:邯郸校区8号楼109

    学生QQ群:839554536(验证方式:学号+姓名+院系)

  

  

  

  

  

研究生院

2020114

  

附件:

附件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pdf

附件2: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研究生)选派工作流程.pdf

附件3: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选拔申报表(样表,系统生成).doc

附件3-1: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3-2: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3-3: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研修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模板).doc

附件3-4: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院系推荐意见表(样表,系统生成).doc

附件4-1: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研究生)申请材料对照清单.pdf

附件4-2: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研究生)申请材料形式要求.pdf

附件5:复旦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样表,系统生成).xlsx

附件6: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研究生)申请材料常见问题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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