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2010]5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08级硕士生硕博连读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良好的前提下,在业务方面须表现突出:
1.已经基本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除学位论文以外的其他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等,成绩优良,一般没有“中”及以下的成绩;
2.有比较突出的科研能力或潜力,已经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原则上应高于或多于学校或本专业对硕士生科研能力及水平的要求。对个别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且潜力很大的对象,在学习成绩要求方面可予适当放宽。
二、被批准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再批准获得硕士学位(尤其是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申请,也不再批准放弃学业而自行办理出国事宜,但鼓励在读博士生参加国家高水平大学留学项目的申请,既可去国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也可走联合培
三、审核工作的步骤:由院系确定人选,填写《复旦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表》(从“研究生院首页—培养工作—培养过程—硕博连读”或“研究生院首页—下载专区—培养”下载),组织包括拟接受指导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参加的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教师组成的资格考核小组进行业务考核,并对本院系初审合格者进行排序。
四、定向、委培的研究生要征得研究生原所在单位同意,并告知所在院系,在初审合格后请将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培养办审核。
五、各院系应结合本年度本院系博士生招生计划,即以《2010年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上排定的名额为依据,与3月份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一起通盘考虑,经过各方面综合平衡和比较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从今年起,由于教育部取消了在校硕士生通过“提前攻博”(主要适用于人文社科类院系)方式选拔博士生的培养方式,所以,我校人文社科类院系如要实施“硕博连读”培养方式,须制订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并报培养办备案。
七、各院系请将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至迟于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