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和启动第十一批资助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2791 发布时间:2011-04-12 08:57:55

研培养[2011]9号
各院系:
    第十一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现已启动,为做好资助项目的申报、评选及对已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
    各院系应加强对本院系已获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考虑到已获资助的研究生有部分即将在今年6月毕业,各院系应做好本院系获资助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获资助研究生应填写《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科研学术-创新基金),经所在院系进行审核后,连同一本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启动“研究生创新基金”第十一批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
    2009年,我校实施了“211三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其中,面向重点学科和交叉学科,分别设有“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和“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资助范围、对象亦作了调整,主要面向没有重点学科的院系,即主要为非重点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以及个别表现突出的硕士生的优秀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已经完成基础课且开题优秀者。
    2.资助标准
    (1)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选题工作量大,有较大的难度;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3.资助金额
    一般每项资助金额人文社科类为1万元,理工医科类为1.5万元。
    4.申请办法
    (1)申请者将《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科研学术-创新基金)与开题报告各一份,交所在院系。
    (2)院系根据研究生开题情况,结合本院系历年全国、上海市、学校各级别的优秀学位论文的获奖情况,采取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和院系发掘等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认真筛选和排序,做好遴选工作;并按一级学科排序,上报申请名单。各一级学科的资助名额一般控制在1-3名。
    5.申报截止时间:5月20日;电话:24285/5566428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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