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关于调整全校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4530 发布时间:2011-05-17 15:14:58

研培养〔2011〕16号
各院系及公共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英语(第一外国语)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学中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地培养和提高研究生运用英语的能力。结合本校近年来开展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并在对本校已通过国际评估的八个学科、十个试点院系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充分调研与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外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一线教师、相关院系及管理部门负责人一起认真研讨,由大学英语教学部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归纳形成了全校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调整方案,其核心是“实施小班授课,增设选修课程,理顺学时学分结构”,目的是进一步探索提高英语教学质量与水平,逐步建立起具有复旦大学特色的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体系。经商议,决定从2011级入学的新生开始,全校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的分班、学分和学时数试行以下调整方案。
 
    一、为提高研究生英语教学质量和水平,全校非英语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实行分级教学、小班授课,补充和强化以提高研究生实际应用能力为内容的“提高性英语选修课”课程设置,以小型班级授课为主,一般每班30人左右为宜。
 
    二、关于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1)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调整为总学时54学时,总学分3学分:
    第一学期每周2课时(2学分),第二学期每周2课时(1学分)(半学期制)。
    (2)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调整为总学时72学时,总学分为4学分。
    第一学期每周2课时(2学分),第二学期每周2课时(2学分)。
    (3)专业英语:全校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专业英语课程教学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学分统一调整为1学分。
    (4)日、德、法等小语种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教学的学分和学时均参照本方案调整。
 
    三、关于免修、选修、必修
    (1)免修:按照“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全校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若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获英语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等免修条件,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基础英语的所设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免修办法和规定,每年新生入学时可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办网页上的文件)。
    (2)免修+选修:研究生新生入校时进行英语分级测试,成绩优秀者可免修研究生基础阶段的综合英语课程,获2学分;另外必须选修一门提高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的指定选修课(硕士研究生2学分,博士研究生1学分),实施英语分级教学。
    (3)必修:其他研究生第一外国语的公共英语课程均设置为1学年,博士研究生共54学时(3学分),硕士研究生共72学时(4学分)。
 
    四、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教学——高级汉语的学时、学分数设置暂参照本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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