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高水平公派项目赴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留学申请指南的信息

浏览次数:2251 发布时间:2012-11-05 16:59:15

各位研究生:

    接校人事处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高水平公派项目赴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留学申请指南”的信息,请感兴趣的同学上相关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a7dc5d93b01547f992137feb5cec6649.shtml )查看以下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合作协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Freie Universitaet Berlin Joint Program),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进行1至2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
    一.选派规模
    不限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 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柏林自由大学对我申请人开放的专业包括: 生物学,化学,药学,商务管理,经济学,地球科学(地理科学,地质科学,气象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文化研究,法律,数学,计算机科学,医学,哲学,物理学,政治学,社会科学,兽医学。
    四、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德国留学期间免交学费;在德国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五、申请准备
    2012年11月-2013年3月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对外联系时须说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Freie Universitaet Berlin Joint Program),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截止日期、联系方式以柏林自由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有关信息请见:http://www.fu-berlin.org.cn/csc/#The_Offer_of_Freie_Universitaet_Berlin_for_CSC_Candidates_2012,及http://www.fu-berlin.org.cn/csc/csc_1_5.html#Social_Sciences_and_Economics
    有关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信息请近期关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公布的《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具体要求依该指南中公布信息为准。
    相关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杨烨
    电话:010-66093932
    电子邮件:yangye@csc.edu.cn

   附件:德国柏林自由大学 2013年可接收中方申请人的课题组及教授清单

研究生院
2012-11-5

Copyright © 201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 | 管理员E-mail:fdgs@fudan.edu.cn
招生热线:021-65643991/65642673    研究生服务中心:021-65642670/6564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