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第二批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4341 发布时间:2012-11-06 10:23:12

研通字〔2012〕42号
各院系:
    2012年第二批“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2)已经获得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复旦大学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复旦大学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的同学,不在该计划资助范围之列;
    3)可优先考虑资助在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中因名额限制所落选的同学;
    4)已经完成博士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5)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且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访学要求与资助标准
    1)访学单位:国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专业;
    2)访学期限:3~4个月,不得随意变更;
    3)访学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应是该学科的前沿领域;
    4)访学计划:参加访学的博士生应在导师(或双方导师)的指导下,共同制定出详细、有效的访学计划并予以严格执行;
    5)成果署名:访学期间所取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复旦大学,并注明系“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资助;
    6)资助标准:按资助访学期限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简称国家标准,见财教〔2010〕286号文件)核算,资助额度最高为人民币4万元,可用于往返交通费、访学期间的生活补贴、科研业务支出,不足部分可由导师或课题组的科研经费补贴,但总额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方式
    1)纸质版《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请书》一份(附件1);
    2)正式访学邀请函复印件一份(邀请信中须明确访学起止时间、访学导师及其研究方向、访学专业及在访学期间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外语水平证明,并用拟访学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向自己所在院系提交材料,经院系初审确定申报人选,汇总申报人选的申请材料随同《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提交研究生院(邯郸校区8号楼130办公室),并将《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工作邮箱。
    四、申报与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申报起至时间:即日起,截至2012年11月20日;
    评审结果公布时间:2012年11月底之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蕾,先梦涵;
    联系电话:021-65643195;
    工作邮箱:panxiaolei@fudan.edu.cn
 
 
研究生院
2012-11-6
Copyright © 201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 | 管理员E-mail:fdgs@fudan.edu.cn
招生热线:021-65643991/65642673    研究生服务中心:021-65642670/6564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