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第27期

浏览次数:384 发布时间:2008-07-07 14:27:30

 

1991年第27期、主题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简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简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一九九一年七月八日上午在科学楼会议室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委员出席二十人,缺席五人,其中公出四人,事假一人。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研究生院院长杨福家主持,谢希德、谷超豪、谈家桢、庄锡昌等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决议如下:
1、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1991年上半年度硕士学位审批情况的汇报,经讨论同意授予303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其中有2名外校毕业硕士生, 还包括2名1990年度讨论决定暂缓授予学位的哲学系毕业研究生王金林、盛兴昆,这次经工作单位推荐,本人申请,重新讨论,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电子工程系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88级硕士研究生陈健因受留校察看半年处分(申请学位时尚未撤销处分),决定硕士学位暂缓一年讨论。同意88级经管系硕士生陆雄文,生物系硕士生王久存因接任军训学生的指导员延迟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审批授予硕士学位。
2、认真讨论了42名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审议情况,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同意授予林志远等42人博士学位,名单公布后,三个月内若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3、会议审议通过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1)5号文"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精神修订的《复旦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 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4、会议讨论通过了"复旦大学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换界原则和改选办法。
5、会议还审批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31名硕士生指导教师。
 
研究生院学位办
一九九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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