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39期

浏览次数:389 发布时间:2008-07-11 13:17:19

 

1996年第39期、主题为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简报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简报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1月23日下午,在本校逸夫楼会议室举行。委员出席21人,缺席4人。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杨福家教授主持。
会议决议如下:
1、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1995年下半年度各学科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学位审议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对26名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和审议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讨论。26名博士研究生中按期毕业的14人,提前毕业的6人, 延期毕业的7人。其中有1名是日本留学生, 他是现代汉语专业的西木真光正。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同意授予博士生马新爱等26人博士学位。在名单分布三个月内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2、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1995年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情况的报告。1995年3月我校共接受了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共71人,经过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初审、综合考试、 研究生院复审并通过论文答辩的47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同意提交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事宜。 此外,1995年下半年度还按新的文件精神接受1名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他是本校国际交流学院青年教师彭增安。 委员们认真地审查了他们的材料并进行了讨论,同意授予陶源、彭增安等48名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他们获得同等学力的途径均属C类,即指限期内修满相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 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综合考试者。
    本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均参加了上海市研究生英语统测,外语成绩以上海市学位办通知精神计分,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3、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1995年下半年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审批毕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情况的汇报,同意备案。全校共授予毕业硕士研究生陈光明等81人硕士学位。其中按期毕业的29人,提前毕业的32人,延期毕业的19人,复议的1人,他是世经系世经专业上届毕业生俞朴,上学期因论文答辩未通过暂缓授予学位,半年内论文经修改,答辩通过,同意授予硕士学位。本届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盛勇,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刚达中等,因缺少经济类论文发表,暂缓授予学位,建议一年内发表论文后再考虑授予硕士学位事宜。
4、研究生院副院长黄仲贤教授介绍了关于议定我校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各学科专业的国内专业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目录的过程,并将目录和前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委员们对前言中提到的对文理科硕士、博士授予学位发表文集的规定提出意见,经讨论明确规定:
    文科:凡授予博士学位者,必须在国内专业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包括录用、待发表,下同)一篇论文,或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二篇论文。凡授予硕士学位者,必须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提前或免试攻读博士学位者,至少应满足与授予硕士学位相同的要求。
理科:凡授予博士学位者,必须在国际"学术榜"期刊或国内专业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对授予硕士学位者的论文发表要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作具体规定,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提出。凡提前或免试攻读博士学位者,必须确已在科研上取得较好的成果,如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上已发表论文等。
取得省、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或申请到国家专利,可作为发表论文同样对待。
    发表论文作者以前三名为准。
    因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正组织制定各学科的专业核心期刊目录,今后各学科的专业核心期刊目录以国务院学位办认定的目录为准。在国务院学位办认定的目录未下达前,暂时采用我校自行拟订的核心期刊目录。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七日
 
关于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简报
中对理科博士授予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的补充说明
 
    简报中对授予理科博士学位者规定"必须在国际'学术榜'期刊或国内专业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对此规定,一些导师及博 士生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这实际上是取消在国际"学术榜"期刊 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为此,有必要对此规定的内涵作进一步的说明如下:
   上述规定的核心仍是要求和鼓励博士生在学期间在国际"学术榜"期刊上发表论文,我校理科的各学科、专业及广大博士生应据此申请学位。
    考虑到全校理科各学科、专业之间情况的差异,有些博士生从事的工作也较偏向应用, 对个别博士生虽未在国际"学术榜"期刊发表论文,但已在国内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或个别没有论文但有其它证据说明其水平的,在申请学位时,经说明情况, 并经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认可,亦不排斥破例予以考虑, 但宜从严掌握(报研究生院核准后,送校学位委员会)。各学科国内专业权威期刊,是由系、 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的基础上精选出来的少数影响较大的核心期刊, 其目录见由研究生院汇总核准的国内专业权威期刊目录。
   
                                                            研究生院
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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