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点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953 发布时间:2014-05-29 10:34:59

研通字【2014】31号

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学位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的“学位点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加强对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现状的宏观把握与前瞻分析,推动高校重视对本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引导高校主动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学位点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项目的申报。该项目需对上海若干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现有模式、整体质量、瓶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总结提炼出相关学科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制上海高等教育学科布局结构与规划,并提出学科未来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模式,为政府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探索与引领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及《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填写材料,做好经费预算,确保申报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应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研究人员、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等方面专家(以下简称“学科专家”)牵头,由学科专家、政府管理部门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多方组成跨院校、跨学科、跨专业项目组,以学科专家组长所在高校为主体申报此类项目。
    2、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以一个学科或一所学校为研究对象的项目,经费标准原则上为5万元/项;以学科群或多所学校为研究对象的项目,经费标准原则上为10万元/项。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请在6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邯郸校区8号楼125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henjp@fudan.edu.cn。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经费预算并及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我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上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平,电话:55664285。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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