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911 发布时间:2021-12-15 17:03:12

各院系及教学单位:

按照复旦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202212日(周日)至2022115日(周六)(第17、第18周)为停课考试周。为做好研究生课程的命题、考务组织、成绩评定、试卷资料存档保管等工作,现就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均须组织课程考核。各开课单位应当提前排查本学期已排课程的教学进展情况,掌握各门课程的期末考核安排,提醒任课教师及时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安排,确保及时、准确完成课程考核及课程成绩登录。如发现课程考核方式与该课程教学大纲所列的考核方式不一致,应提醒任课教师尽早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公布考核方式的变化情况。

各单位应尽早排查本学期已排课程的考核安排,并于20211221日(周二)前提交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安排汇总表(附件1)。

二、考核时间

本学期的第一外国语课程、政治理论课程、第二外国语课程的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课程

考核方式

14日(周二)9:00-10:30

第一外国语课程(英语)

考试

14日(周二)13:00-15:00

政治理论课程

考试

16日(周四)15:30-17:30

第二外国语课程

考试

其他公共选修课和学科专业课程的考核,原则上需在本学期第18周结束前完成考核,具体考试时间由开课单位根据学校校历组织安排。学科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如为考试,考试时间需避开第一外国语课程(英语)、政治理论课程等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以免选课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三、命题和试卷

任课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和学习过程。

课程考核如采用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形式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周完成试卷的命题,并交开课单位审定备案。试卷应有覆盖面、难易度、考题数量相当的AB两套,以备补考等需要。课程考试的试卷样式可参考附件2,各开课单位也可制作本单位专用样式。

课程考核如采用课程论文形式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课程教学和考核安排,合理安排课程论文提交时限。课程论文的封面样式可参考附件3,各开课单位也可制作本单位专用样式。

命题教师、试卷审定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做好试卷启用前的保密工作。

四、考试组织安排

1.本学期的课程考核(考试),由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组织开展。第一外国语课程、政治理论课程及其他需统一命题、同时考核的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试。

2.上课地点在学校公共教室的研究生课程如采取随堂考试,原则上在已排课程授课周次的最后一周次组织安排。不在排课周次范围内的随堂考试,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学校注册考务中心申请临时借用教室,避免教室使用安排冲突。

3.因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患重病或意外伤残、外国留学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到校参加线下考试的,可于即日起至所修课程考试前一天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ehall)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及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准予缓考。

缓考原则上与课程补考同堂进行,考核成绩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记载。

202211510:00后,线上缓考申请关闭。未经批准缺席课程考核(考试)的,视为缺考,课程成绩记为“不合格”(“F(缺考)”)。

4.线上教学或混合教学的课程如采用线上考试形式,可以参照《复旦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程序(建议版)》(附件4)执行,监考教师应按照线上考试流程、须知等做好线上考试的组织及监考。

5.监考老师由开课单位组织安排,每个考场须安排不少于两名监考教师。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监考教师应当按照《复旦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5)的“须知”做好监考工作,处理并记录考场异常情况。

6.课程考核如有不合格的,开课单位原则上应于2022216日至219日组织完成补考。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安排补考的,经开课院系审核同意,并于2022216日前报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需补考的选课学生,应在2022215日(周二)前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ehall)线上提出补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的安排准时参加补考。线上补考申请未办理的,补考成绩将无法登录。

五、防疫防控要求

1.学生均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每日填报“平安复旦”,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所属院系。

2.考试时,教室应保持开窗通风。如无法长时间开窗通风,则考试过程中应至少开窗通风一次。

3.考试过程中,如教室通风情况不良,建议学生、教师和相关人员佩戴口罩。

4.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学生健康异常情况的,监考教师应立即上报学生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处置。

六、考试纪律

1.各院系应认真组织安排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加强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的宣讲教育,提醒任课教师课程考试前告知或发放《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节选)》(附件6)。

2.学生参加课程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照片和姓名信息必须清晰)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核对。

未携带符合要求的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存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监考老师应及时处理,在《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表》(附件7)记录相关情况,并于课程考试当天书面报告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应及时组织调查、确认违纪事实,并于5个工作日内报研究生院处理。

七、评阅和成绩登录

“成绩登录”应用服务即日起至2022128日开放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按开课单位的安排完成课程考核成绩的记载和登录,并向开课单位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附件8)及试卷、论文、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课程考核资料。

试卷是上级部门对学校、院系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课程考核结束后,各开课单位应按照学校档案馆的要求,及时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谭芸/詹梅65641079/65643993 gs_training@fudan.edu.cn

医学研究生院:陈兆君 54237024 yxpy@fudan.edu.cn

  

  

研究生院

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1215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安排汇总表.xls

2.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试卷(样张).docx

3.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样张).docx

4.复旦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程序(建议版).docx

5.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docx

6.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节选).docx

7.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表.doc

8.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样张).doc


Copyright © 201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 | 管理员E-mail:fdgs@fudan.edu.cn
招生热线:021-65643991/65642673    研究生服务中心:021-65642670/6564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