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即将开始。2017级新生的报到和注册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研通字[2017]27号)的安排执行。现将研究生老生的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在籍研究生,除存在《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均须到校注册。
二、注册安排及要求
研究生老生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8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注册地点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注册时,研究生应携带学生证,由本人前往所在院系注册,不得由任何人代替注册。院系在学生证本学期的位置加盖注册章、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维护已注册信息后,研究生本学期的注册方为有效注册。未经有效注册,研究生无法享受在校生待遇,选课信息不予确认。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延迟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研究生老生,应于注册日期前向所在院系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见附件),说明事由,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报所在院系审核、批准。
2.补注册
准予延迟注册的研究生,持(1)本人学生证,(2)导师、院系已审核同意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3)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9月9日(周六)至2017年9月22日(周五)期间,到学校补办注册手续。
枫林校区研究生的补注册手续,由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处理;其他校区研究生的补注册手续,由研究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处理,其中江湾校区、张江校区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补注册手续的具体方式或要求(如学生自己提交、院系汇总后提交)。
2017年9月22日后仍未注册的,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未注册名单,并按《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3.保留入学资格生的报到/注册
学校准予保留入学资格的2016级(及以前)研究生,按照2017级新生的报到和注册要求执行。
4.注册率统计
各院系应于2017年9月8日16:00前,完成研究生老生的当日注册情况统计;应于2017年9月11日10:00前,完成本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统计,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注册信息的维护。
研究生院将于2017年9月11日15:00前,向学校报送本学期注册情况统计数据;将于2017年9月30日前,统计、发布各院系的当日注册率、开学2周注册率等统计数据。
5.火车购票优惠磁条充磁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上海籍研究生除外)可以享受火车购票半价优惠,每学年可享受优惠购票次数为不超过4次。
本学期研究生老生的火车购票优惠磁条充磁,统一安排在2017年9月11-13日进行。院系已购置充磁设备的,可由院系自行充磁;未购置充磁设备的,由院系收齐已注册研究生的学生证后,到研究生服务中心充磁。
未经有效注册的研究生,火车购票优惠磁条将无法充磁。
6.学费与奖助
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应当向院系如实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院系确认情况属实后,可予以注册,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做好备注说明。
研工部将根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报到/注册情况确定9月份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事宜。
四、联系方式
邯郸校区:张晓(65642678,研究生院8号楼127室)
枫林校区:陈兆君(54237024,治道楼303室)
研究生院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