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247 发布时间:2017-09-08 10:08: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即将开始。2017级新生的报到和注册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研通字[2017]27号)的安排执行。现将研究生老生的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在籍研究生,除存在《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均须到校注册。

二、注册安排及要求

研究生老生的注册时间为201798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注册地点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注册时,研究生应携带学生证,由本人前往所在院系注册,不得由任何人代替注册。院系在学生证本学期的位置加盖注册章、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维护已注册信息后,研究生本学期的注册方为有效注册。未经有效注册,研究生无法享受在校生待遇,选课信息不予确认。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延迟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研究生老生,应于注册日期前向所在院系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见附件),说明事由,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报所在院系审核、批准。

2.补注册

准予延迟注册的研究生,持(1)本人学生证,(2)导师、院系已审核同意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3)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99日(周六)至2017922日(周五)期间,到学校补办注册手续。

枫林校区研究生的补注册手续,由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处理;其他校区研究生的补注册手续,由研究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处理,其中江湾校区、张江校区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补注册手续的具体方式或要求(如学生自己提交、院系汇总后提交)。

2017922日后仍未注册的,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未注册名单,并按《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3.保留入学资格生的报到/注册

学校准予保留入学资格的2016级(及以前)研究生,按照2017级新生的报到和注册要求执行。

4.注册率统计

各院系应于20179816:00前,完成研究生老生的当日注册情况统计;应于201791110:00前,完成本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统计,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注册信息的维护。

研究生院将于201791115:00前,向学校报送本学期注册情况统计数据;将于2017930日前,统计、发布各院系的当日注册率、开学2周注册率等统计数据。

5.火车购票优惠磁条充磁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上海籍研究生除外)可以享受火车购票半价优惠,每学年可享受优惠购票次数为不超过4次。

本学期研究生老生的火车购票优惠磁条充磁,统一安排在2017911-13日进行。院系已购置充磁设备的,可由院系自行充磁;未购置充磁设备的,由院系收齐已注册研究生的学生证后,到研究生服务中心充磁。

未经有效注册的研究生,火车购票优惠磁条将无法充磁。

6.学费与奖助

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应当向院系如实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院系确认情况属实后,可予以注册,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做好备注说明。

研工部将根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报到/注册情况确定9月份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事宜。

四、联系方式

邯郸校区:张晓(65642678,研究生院8号楼127室)

枫林校区:陈兆君(54237024,治道楼303室)

  

附件:复旦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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